Search
25 Mar 2021
應考防疫你要知

2021年文憑試將於4月23日開考,考評局為保障考生和考務人員的健康,今年將繼續在試場實施一系列嚴格的防疫措施,各位考生必須留意。

試場安排

  • 保持試場室內空氣流通(盡量打開窗戶)
  • 注意環境清潔和消毒
  • 設置體溫監察站
  • 在可行情況下,把禮堂劃分成不同區域,課室試場亦盡可能分隔開,並安排考生使用不同的門口進出試場,及使用指定的洗手間
座位安排


  • 考生之間(包括前面、後面及兩旁)須保持不少於 1.5 米的標準距離


考生應考前則必須注意以下事項:

  • 每日自行量度體溫,如出現發燒(耳探體溫達到攝氏 38 度或以上);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;突然喪失味覺或嗅覺;或正接受政府指定的強制隔離/在等候冠狀病毒病強制檢測結果,將不獲准進入試場
  • 須事先下載並列印「考生健康申報表」,在赴考場前填妥表格,誠實申報,並在進入試場時提交予考務人員檢查及收集
  • 正確地戴上自備外科口罩,及盡可能避免需除下口罩的活動
  • 在考試期間及兩節考試中間的休息時間,不得與其他人交談,保持社交距離
  • 在兩節考試中間的休息時間如需進食或喝水,應與其他考生保持最少1.5米距離及面向同一方向;除下口罩時不應交談,在進食前後需保持手部衛生,不要與他人分享食物、飲料和餐具
  • 使用自備或設於試場入口的酒精搓手液清潔雙手
  • 一般筆試 - 在早上8時/下午1時前到達試場
  • 聆聽考試 - 在上午8時45分前(使用收音機或紅外線接收系統廣播之試場)/9時前(使用學校廣播系統/USB播放機/電腦廣播之試場)到達試場


假若考生在考試前被列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「受檢人士」*:

  • 等候檢測結果期間,不應前往試場應考,須待收到陰性檢測結果後才獲准應考
  • 考生居所若被「圍封」,應在獲准離開受封區域後,盡快前往試場。考生到達試場時應尋求試場主任的協助,記錄到達試場時間,並於試後填寫報告交考評局跟進

*即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)規例》(第 599J 章)下須接受 2019 冠狀病毒病檢測的人士

更多詳情,可參閱《在試場實施的預防措施及應變安排》